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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分手有四種! 一、沈默式分手:什麼也沒說,兩個人漸漸疏遠不聯絡。 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一個人,那就最好不要隨便跟他說分手。當你後悔分手,想去挽回的時候,他也許不會讓你回去。我們說分手,有時是因為一時意氣。自己根本不想分手,但對方聽你說分手說了這麼多次,這一次終於受夠了。 常常說分手,是會破壞感情的,只是你從來不在意。你以為只有你會說分手嗎?永遠不要用分手來威脅男人。假如他也想分手,便正中下懷。有時候,我們是真的不想繼續下去。不是不愛他,而是前路太艱難,不知道怎麼走。 不如,我們分手吧!在感情最好的時候分手,我會永遠懷念你。或許,我們還能夠做朋友。說分手的是我。然而,後來哭得最厲害的也是我。我以為我可以離開你,原來我不能。當我去找你的時候,你卻說:『我們還是分手吧。 你不是捨不得我的嗎?你冷靜的說:『是你要分手的。這幾天我想得很清楚,這樣會對你好一點。』我才不要你為我著想。不可以假裝我沒有說過要分手嗎? 有些話,是收不回的。有些愛,是不能兒戲的。
二、宣洩式分手,將交往這段時間種種不愉快和發洩出來,告訴對方要分手。
三、協議式分手,約一個合適的時間地點,將兩人不適合在一起的原因說明白,讓雙方有從容的時間處理情緒與未盡事宜。
四、談判式分手,你的歸你,我的歸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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